【政策】经典词条法治思维及其内涵

  法治思维内涵丰富外延宽广,它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的准绳,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关系和解决问题。

  一法治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法治思维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第一,法治思维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指导,蕴含着公正等民主人权等法治理念,是一种正当性思维;

  第二,法治思维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依据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是一种规范性思维;

  第三,法治思维以法律手段与法律方法为依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是一种可靠的逻辑思维;

  第四,法治思维是一种符合规律尊重事实的科学思维。因此,法治思维是一种融法律的价值属性和工具理性于一体的特殊的高级法律意识。

  培养法治思维,必须抛弃人治思维。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区别集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在依据上,法治思维认为家的法律是治理政的基本依据,处理法律问题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人治思维的本质是主张人高于法或权大于法,它片面强调依赖个人的魅力德性和才智治天下。

  二是在方式上,法治思维以一般性普遍性的等对待方式调节社会关系,解决矛盾纠纷,坚持法律面前人人等原则,具有稳定性和一贯性;而人治思维漠视规则的普遍适用性,按照个人意志和感情进行治理,治人者以言代法言出法随朝令夕改,具有极大的任意性和非理性。

  三是在价值上,法治思维强调集社会大众的意志进行决策和判断,是一种多数人之治的思维,避免陷入无政府主义或以民主之名搞乱社会;而人治思维是个人说了算的专断思维。

  四是在标准上,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的分水岭不在于有没有法律或者法律的多寡与好坏,而在于最高的权威究竟是法律还是个人。法治思维以法律为最高权威,强调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人治思维则奉个人的意志为最高权威,当法律的权威与个人的权威发生矛盾时,强调服从个人而非服从法律的权威

  二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

  法治思维的内涵丰富外延宽广,主要表现为价值取向和规则意识两个方面。价值取向是指如何看待和对待法律,规则意识是指如何用法律看待和对待自身。一般讲,法治思维主要包括法律至上权力制约公正义权利保障正当程序等内容。

  法律至上。法律至上是指在家或社会的所有规范,法律是地位最高效力最广强制力最大的规范。养成法律至上思维,对于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意义重大。

  权力制约。权力制约是指家机关的权力必须受到法律的规制和约束。权力制约分为权力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四项要求养成权力制约思维,要求自觉运用权力勇于监督权力,同时自觉监督宪法法律的实施。

  公正义。公正义是指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公分配和占有。一般讲,公正义主要包括权利公机会公规则公和救济公

  权利保障。权利保障主要是指对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具体包括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护和司法保障。宪法保障是权利保障的前提和基础。立法保障是权利保障的重要条件。行政保护是权利保障的关键环节司法保障是公民权利保障的最后防线,既是解决个人之间权利纠纷的有效渠道,也是纠正和遏制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权利的有力机制。

  正当程序。程序的正当,表现在程序的合法性立性参与性公开性时限性等方面。合法性是指程序运行合乎法律的规定,有关机关或个人不得违反或变相违反;立性是指程序设计和运行应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得偏向任何一方;参与性是指案件或纠纷的利害关系人都有机会进入办案程序,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意见主张,为解决纠纷发挥作用;公开性是指程序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以接受各方监督,防止办案不公和暗箱操作,让正义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时限性是指程序的运行必须有合理的期限,符合时间成本和效率原则的要求,不得无故拖延或没有终结。